公派留学基金的发放流程如下:
登录信息平台
留学人员需要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如https://sa.csc.edu.cn),并点击“申请结算奖学金”按照页面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上传必要材料
对于期满回国的结算人员,仅需上传护照首页及回国入境章的护照页即可完成结算,无需其他材料。如果护照未盖入境章,则需要登录国家移民局政务服务平台首页“出入境记录查询”并上传近三个月的出入境记录与护照首页。
对于资助期限结束获准延期继续在国外学习或工作的留学人员,在资助期满后下个月即可在外申请结算发放,无需等到回国办理。在申请时,需要勾选“资助期限结束,选择继续在留学国学习或工作的公派生”选项,无需上传相关材料。
奖学金发放方式
留学基金委在取得留学服务机构的派出信息后,会预发3个月奖学金(含互换补差)至留学人员的专用银行卡。
留学人员抵达目的国并完成报到后,留学基金委将从其抵达的第4个月起继续按月发放奖学金,一般入账时间为20日前后。
资助的最后一个月奖学金将在回国后补发,留学人员需通过信息平台发起结算申请。
银行卡的激活和使用
专用银行卡在制卡完毕后,将邮寄至留学人员在信息平台上填写的收卡地址或推选单位。留学人员收到银行卡后,需及时登录信息平台登记收卡,并到银行柜面办理激活手续。专用银行卡必须激活才能领取奖学金并正常使用。
其他注意事项
奖学金仍然发放到奖学金专用银行卡,留学人员在国外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可以通过该卡进行支付。
具体的支付方式和金额可能会根据不同的项目和机构有所不同,但通常会按照协议或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支付。
建议留学人员尽早完成相关手续和申请,以确保奖学金能够及时准确地发放到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