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在填写留学户籍相关信息时,通常需要根据个人的户口迁移情况来决定如何填写。以下是一些基本的指导信息:
户口留在北京
如果继续在本校读研究生或博士生,户口可以留在学校。
如果选择西部自愿者、村官等,户口也可以留在学校。
对于考入北京其他院校或留京工作者,需要填写具体的单位名称或地址。
出国留学且户口留京的情况下,户口迁移地址可填写“北京市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户口回原籍
与大批毕业生一起办理时,可以写家庭户口簿地址。
单独办理时,由学校就业中心开具证明,并告知家庭户口簿地址。
户口迁往外地
考入外地高校者,需按照入取学校的要求填写。
填写落户地址
对于签订《三方就业协议》、自谋职业或自费留学的毕业生,需要提交规范的落户地址,即毕业离校后的户口所在地。
如果就业单位设有集体户口,应填写该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开设的集体户口门牌号码。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填写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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