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留学回国人员申请落户、青年人才驿站、人才公寓、购房补贴等事宜,请参考以下指南:
落户申请
申请条件:
出国(境)前已注销户口
未在国(境)外入籍、定居
回国就业
申请材料:
申请表
最后一次回国时持用的中国护照
就业单位出具的录用或聘用证明
原户口注销地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原户口注销凭证材料
办理流程:
由迁入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可委托代办)
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所属分区县市局审批
审批后由派出所登记
青年人才驿站与人才公寓
青年人才驿站:
微信小程序“长沙青年人才驿站”申请免费入住
每人可入住2次,每次7天
提供就业指导、城市融入等综合服务
人才公寓:
在相应区县(市)、园区申请入住
区县(市)、园区根据相关政策优先办理
购房补贴申请
申请材料:
申报对象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家庭关系材料
在长工作的情况证明和由单位为其缴纳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材料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流程:
新建商品房:
向商品房开发企业提交购房相关资料
开发企业审核后录入拟购房人信息并报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
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审核确认购房资格后,签订网签合同
存量房:
向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网点提交购房相关资料
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初审通过后,录入购房人信息
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审核确认购房资格后,办理缴税、登记等手续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发布的政策整理,具体政策可能有所变动,请以官方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如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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