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留学生办理人才引进落户的步骤如下:
准备材料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国内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单位劳动合同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社保证明等
进行落户登记
前往天津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国外(境外)学习获得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落户登记
提交申请
在天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
在天津无合法自由住所的,可到派出所申请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津的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或申请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津的无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单位无集体户落户
申请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津的合法稳定住所落户的,需提交《不动产权证》或《房屋销售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
申请在单位集体户落户的,需提交单位《不动产权证》或《房屋销售许可证》,单位授权管理集体户口登记证明,单位集体户口簿首页
申请在津社区集体户落户的,需提交本市户籍居民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销售许可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承诺书》
等待审批
向天津公安机关提交申请,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相关材料
等待审批结果,审批通过后,会收到《准予迁入证明》
办理迁出和落户手续
持《准予迁入证明》到现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迁出手续
持现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和天津公安机关发放的《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需要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在申请过程中,保持与天津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的沟通,确保申请流程顺利进行。
如果选择通过单位集体户或社区集体户落户,提前了解相关单位或社区的具体要求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