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不想继续上学但仍希望保留学籍,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申请休学并保留学籍:
提交申请:
向学校提交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的申请书。
提供证明:
提供申请休学原因的相关证明。
家长同意:
获取家长同意并签字(或传真件),如果家长无法亲自签字,可以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提供。
办理手续:
到教务处或学籍档案管理部门办理成绩认定手续并领取成绩单(新生无需此步骤)。
领取审批表:
携带相关材料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领取《保留入学资格报批表》或《保留学籍报批表》。
办理报批:
完成报批程序,并将审批表交回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离校手续:
携带保留学籍证明和《离校程序单》到各行政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学籍异动:
在青果系统和学信网上做相关异动处理,确保学籍信息得到更新。
请注意,在休学期间,您的学籍将被保留,但通常不能转学。如果休学期满后仍不能复学,您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如医院证明或法定监护人异地工作证明,并办理继续休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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