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选派方式主要采取“先立项,后选拔”的项目制选派模式。以下是具体的选派流程和要求:
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单位,单位需要先行申报项目。
项目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会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
人选推荐:
获批项目后,项目单位根据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
申请材料审核:
项目单位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国家留学基金委进行抽审复核,不再组织专家评审。
录取派出:
审核无误后,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录取并派出留学人员。
在线申报:
从本年度起,申报新项目启用在线申报方式,单位通过线上平台填写并上传申请材料。
选派类别及期限:
选派类别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生、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和本科插班生等,留学期限根据类别不同而有所差异。
选派原则:
选派计划不限推荐名额,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通常为36-48个月,资助期限不超过48个月。
选派对象:
选派对象可以是优秀全日制本科学生,需要提前通过外语水平测试认证,并向国外院校申请入学资格。
申请时间:
学生最迟在大四(大五)的九月份左右向国外院校申请入学资格,并应于次年三月份前获得外方院校的录取通知书。
以上信息基于2024年5月1日的数据,具体选派指南和细节可能会根据最新政策有所变动,建议直接咨询国家留学基金委或相关受理单位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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