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本科毕业生落户厦门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条件,以下是详细的步骤和所需材料:
申请条件
未取得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留学人员
本人可携未取得外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来厦落户。
取得外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留学人员
可为其未取得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申请来厦落户。
申报材料
未取得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留学人员
《申请入户登记表》
市人社局留学中心通过网上推送的《落户人事信息》
中国护照
本人及其随迁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结婚证》
子女出生证明(如为外文,需认证或公证)
落户地为自有住房的,提供《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或市房管局出具的查询结果
落户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
取得外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留学人员
需提供上述所有材料,并额外提供护照和居留权证明
办理流程
单位办理
单位登录厦门人社网上服务大厅,点击“人才人事”--“留学人员工作证及户口入厦资格审核”。
填写申请表,上传所需材料,提交申请。
数据将直接推送公安部门,申请人需在3个工作日后登录“i厦门”向公安部门申请落户准迁手续。
个人办理
留学人员可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厦门分厅”进行申请,选择“毕业生接收核准”项目进行网上申报。
网上审核通过后,经办系统将推送相关信息到公安机关,落户人员再前往公安机关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注意事项
首次办理
只有首次办理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证及落户资格审核,落户信息才会推送至公安部门,该落户信息3年有效。
档案
用人单位如需为留学人员建立国外留学档案或将个人档案从外地调入厦门,可在办理完《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证》后,在线彩色打印《厦门市留学人员来厦工作备案表》签字盖章,递交至单位所属档案管理部门。
建议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选择单位办理时,确保单位已登录厦门人社网上服务大厅并完成了相关申请步骤。
若选择个人办理,请确保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厦门分厅”进行申请,并留意审核和推送信息。